2002年,浙江省率先在全国实行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和外汇账户管理第二步改革试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数量比2001年增长了17倍。全年首次出现了贸易、资本、非贸易三个项目结售汇全面顺差,外汇贷款也首次改变了1998年以来连年下降的态势。
浙江省外汇管理改革的基本原则是进一步简化手续、减少审批,改进监管手段,内容包括:
1、改变以往企业出口收汇后要拿着单据再去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的办法。今年起将选择一批信誉好、经营规范的出口企业试行自动核销,试行网上发放出口核销单,由出口企业直接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自行打印。
2、简化进口付汇备案,今年起除异地付汇、因违规上了外管部门“黑名单”的企业和不在进口付汇企业名录中的企业办理此项业务仍需备案外,取消其他所有进口付汇备案要求。
3、改变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外汇账户的规定。今年起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开立多个外汇账户,外管部门还全面授权银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适当简化结汇凭证。
4、国际收支申报审查的对象将从银行转向企业等申报主体。全省还将组织开展对重点涉外企业申报业务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