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书
作者:庞天赐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错在不该在上课向后扭头,我错在不该不经过叉叉惠的同意就抢过她拿叉叉涵颂的小本子。我更错在不该在神圣的政治课上无法无天的捣乱纪律,我更错在不该在令人陶醉的政治课上打扰某些同学认真的睡觉!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请原谅我吧!虽然我罪该万死,罪大恶极,罪不可赦,但看在我为八二班做过贡献的份上,放过我这个幼小的生命吧!佛曰:"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所以,我做出一个伟大的决定,我要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好好改造,努力做人。
根据我国法律<中小学生守则>规定,我触犯了第七条和第八条,还根据我国宪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规定,我触犯第二部<诚实守信 礼貌待人>的第四条和第十三条,第三部<遵守纪律 勤奋学习>的第十七条以及第五部<严于律己 遵守公德>的第三十二条规定。我触犯了这么多国家法律,但是看在我是未成年的份上,罚我当众打三十大板,但又看在我是中国共青团的份上,罚我写检讨书500字!痛哉!痛哉!此乃大痛哉也!苍天啊!大地啊!我为什么这么倒霉啊!写到这里,我想到了我小时候的一件事:那时我到商丘不久,妈妈让我去打酱油,那一天烈日炎炎,寸草不生,人迹罕至。我就在鸟不拉屎的地方买了一个冰糕,我打完酱油,边走边吃,当我吃的津津有味的时候,惨剧发生了:"我噎住了"!!!也就是那一天,是我一生中最倒霉的一天。孔子曰:"人倒霉的时候,喝水都塞牙"我不相信,但我相信:"人倒霉的时候,吃冰糕都能噎住!
写到这里我已痛苦万分,悲痛不已。每天以泪洗面,我错误的做法给受害人的身体上、心理上、精神上带来巨大的痛苦。错!错!错!都是我的错。我已无法原谅我自己,但是,我还是原谅了我自己。我面对的将是惊天地泣鬼神,惊天动地,开天辟地,史无前例的法律制裁。法院判我写500字,我听了之后很是不爽,我又提起上诉,法院又给我退了回来,而且,他们说:"抗议无效,违者活埋
写到这里大概有五百字了吧!
哎呀!终于写完了,累死我了!但我还有最后一句话要说: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了!!!!
温馨提示:亲~~~上文的神马法律啊~~守则啊~~都是山寨的哦~~~小盆有们不要相信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