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20PC年以来,莲都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交通运输局和区安委办的关心指导下,按照莲都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与我局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和上级有关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G20峰会维稳安保和平安夺金鼎两项中心工作,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打非治违为抓手,以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大检查、道路边坡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夏季消防、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通过补短板提高行业监管能力,督导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有效保障了本行业生产经营建设的安全,突出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了系统内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相关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PC年,省重点工程南山互通至丽新公路项目,53省道至利山公路边坡防护工程,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及联网公路工程,农村公路大中修和安保工程等一批在建和续建项目得到有序推进,共完成年度投资近1.58亿元。
20PC年,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全局实施的交通建设工程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辖区行业监管交通工程施工企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全区渡口渡运及水上交通创造了连续31年无事故的记录。
二、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是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原则,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逢会必讲,全年召开各类安全工作会议、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共28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克服侥幸心理,清醒认识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督促业主、施工、监理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就是效益”、“抓安全生产就是讲政治”的理念,以如履薄冰走钢丝般的心态从制度、体制、管理、落实等方面着手做好莲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完善机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
20PC年,莲都区交通系统继续与3个局属事业单位、3个职能科室、2个区辖属施工企业签订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实现了安全管理全面覆盖。辖区两家施工企业完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为确保安全管理有据可依,完善了《三防预案》制度,深入落实《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制度》等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全年共印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近26件,进一步完善了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的长效化管理机制,推进了交通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关口前移,是管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头
突出预防为主,变事后整顿为事前监管。继续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解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效果。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事前监管”力度,区交通质监站、区公路局开展项目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对项目开工前的管理人员和专项资金对位情况,高处作业、临水作业、特种作业及临时用电等专项方案制定情况等进行前置审查把关。质监站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建设单位。同时,结合各类专项活动,巧抓载体落实事前监管,全方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事前监管工作。排查整治活动中,将重大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等作为打击重点,消除事故隐患。
(四)多管齐下,是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
一是开展公路边坡稳定性排查,努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为使我区公路边坡隐患排查工作更专业更彻底,区公路局委托了浙江佳途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我区21条县乡道公路边坡现状开展调查,其中县道12条,乡道9条,合计里程225.53公里。共排查出有地质灾害隐患的边坡248处,对排查结果建立了边坡隐患数据库;同时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用于公路边坡安全隐患整治,根据边坡危险性等级,安排急需整治的12处边坡进行治理,其余边坡做好观察、警示工作。
20PC年,公路局以公路边坡治理单独立项的工程项目3个,一是一月份实施的武林公路边坡治理投资300多万;二是利山通村公路边坡治理,投资280多万;三是大大线K37+000路段边坡治理,合同价估算550万元。
二是着力提升了农村公路安全性能。20PC年,为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性能,我局对农村公路开展了以下工作:重点发力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及生命防护工程。20PC年我局计划实施安保工程17公里,完成钢质护栏里程13.4公里,总投资约400万元。雅溪镇岱后村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已完工,随着交通安全状况的改善,公路通行环境的提升,革命老区岱后村已开通城乡公*车。加快农村公路提升改造步伐。今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30公里,项目涉及岩泉街道、紫金街道、老竹镇、大港头镇、雅溪镇等5个乡(镇)、街道的8条通村公路,项目总投资1355万元。全力推进危桥加固改造工程。该工程包括老竹桥、吾赤口桥、前桃后桥、徐坑口桥、畎岸2#桥、武村桥。其中吾赤口桥总投资227万元,现工程建设已全部完工。
三是持续开展了渡口渡运安全管理。目前我区有乡镇渡5处,分布于大港头、碧湖、紫金、黄村4个乡镇(街道),为加强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渡口安全管理责任书,各乡镇与村委、村委与渡工逐级签订了渡口安全管理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12份,有效的将渡口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严格落实了“三防”和应急抢险工作。为增强交通综合保障和快速处置能力,在市公路管理部门帮助下,区公路局于20PC年1月份在丽武公路吾赤口桥承办了全省交通战备钢桥实战架设演练,全省公路系统的105家单位130余人到场观摩。演练立足实战,示范性强,钢桥架设后是投入使用而非立即拆除,真正实现“平战结合”、“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演练目的。本次演练不仅提高了应急抢险能力,还解决了吾赤口危桥改造时临时便桥的通行问题,实现了演练与实战的有效统一。20PC年11月份,我局还积极参与了区政府在市区东港路开展的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了我区综合交通应急指挥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升我区交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五是深化开展“打非治违”和“双超”整治行动。为确保公路运输安全畅通,切实维护路产路权,整治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区公路局和区质监站长期开展“打非治违”和“双超”整治行动。区公路路政大队与市路政直属大队、330治超站、市*部门联合开展公路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车辆,有效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20PC年,办理处行政处罚案件16件(其中联合治超案件14件,莲都路政大队单独办理2件,罚没款1000元),行政赔补偿13件,补偿款26990元;区质监站全年发放质量安全检查意见书73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件,其中一般程序行政处罚1件,简易程序10件,罚没款23466元。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全区部分村道安全设施不够完善,省厅要求2年内村村通班车,通班车与现有道路安全标准的矛盾突出。
(二)企业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统一开发利用的“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除患排查管理系统”,存在着企业使用率低、开展隐患排查率低的“两低”现象。
(三)部分投资较小的建设项目,项目安全管理不够到位,存在安全监管专职人员离岗脱岗现象。
安全工作没有终点,成绩属于过去,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认真贯彻执行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全面落实好“五个必须”,与时俱进地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打造“平安交通”,为我区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交通运输行业新的贡献。
四、20PC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一)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不发生亡人事故。力争安全生产三项指标继续“零增长”,力争不突破市局和区政府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优秀的目标,确保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措施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实施意见》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为主线,探索莲都区交通系统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工作方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夯实基层基础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手段,建立企业诚信机制为抓手,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促进莲都区交通系统平安建设与和谐发展。
一是继续保持较好完成上级的安全目标考核任务,力争考核连创示范,确保优秀。
二是根据市局、区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重点预防、深挖隐患、强化整治”的要求,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力度,加强专项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提高安全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手段,提高安全监督效果,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针对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等严重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在整治中将严格执法。
四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局属公路养护和工程建设两个行业管理机构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在莲都从事公路养护工程和交通工程建设的企业使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除患排查管理系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是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形成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篇二】
20PC年度我局在市委、政府,市安委会、安监局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的组织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市、县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为契机,以控制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提升安全生产执行力和保障力、努力保持安全生产平稳态势为目标。坚持“三不断”(不断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加快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依法治国这条主线,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对照《政治报告》和年初工作目标,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狠抓“隐患排查、安全整治、打非治违”,强化“督查检查、问责强基、查案治本”,落实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持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粉尘防爆、有限作业空间、燃气管道、建筑施工、在建高速高铁等重点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以较好完成,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我县苏区振兴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依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制定年度计划和方案。主要制定了《兴国县20PC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兴国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兴国县20PC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表》和《兴国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了《20PC年非煤矿山等9项重点监管工作计划》、《兴国县安监局20PC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兴国县*专项整治方案》、《兴国县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一年来,全县共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7起,其中:工商贸4起(非煤矿山2起)死亡2人,伤2人。农村触电事故3起死亡5人。未发生校园安全隐患责任事故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部署
1.认真召开动员部署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县委、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程,1月20日,4月26日,11月3日分别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动员部署了各个时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2.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检查。今年以来认真开展了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和假期安全生产工作,下发了《兴国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通知》(兴安监[20PC]19号),《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和十八大六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兴安办字【20PC】22号)等文件;入汛以来,与县气象局联动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报信息,制订汛期值班值守表,对全县的非煤矿山、易燃易爆危化品、尾矿库(尾砂池)以及排挡坝、废石堆(排土场)进行了多次隐患排查治理,排查隐患78处,整改78处,整改率达100%;并分3个检查组对全县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度汛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3、加强重要时期值班和检查。下发了《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兴安办字[20PC]11号),在春节、全国“*”、“五一”假期等敏感时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了敏感、重点时期安全稳定。
4、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今年全年召开了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并分别在元月、4月、9月、11月先后开展了全县20PC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活动,县安委会为抓好检查,先后制定了不同时期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11月3日会议,11月5日成立了10个专项检查督查组,特别是11月28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实行一日一报,每日一通报,每周一小结,每周一计划工作制度。通过检查督查,查出乡镇区存在问题93项,督查110家企业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083处,重大安全隐患11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下发了整改指令,对11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了责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严给按兴府办字【20PC】75号整改落实到位。
(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由安监局牵头,对危化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了严格检查,重点抓了火工产品、HF、R22、农药、石油、液化天然气等生产、储运环节的安全监管,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在*整治上重点打击非法生产企业。捣毁土爆竹作坊1家,收缴非法销售*27箱,取缔不符合规范要求零售经营点3家。
(2)开展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的安全专项整治。会同矿管局和各乡镇联合组成整治小组对全县地下矿山、露天矿山、砖瓦粘土等专项整治。在整治期间,因矿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停产整顿的地下矿山企业3家,到面前为止还有1家企业因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而停产整顿;在露天矿山专项整治中,因台阶不符合开采要求、上山公路不到位等因数被停产整顿企业12家,到面前为止还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有2家。
(3)开展重点工程、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由我局和交通、铁办、城建组织开展了建筑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推行了建筑业工伤保险制度。组织了专项工作组对辖区内高速公路、高铁工程、风力发电、教育园区等重点工程进行安全专项整治。整治期间重点对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取得安管理资格证书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职业病防治和配备防护用品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14项重点内容进行检查、整治。对检查中兴赣高速、昌赣客专、风力发电、市政工程等安全隐患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78份,并将存在问题责成相关管理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4)开展公交安全专项整治。我局会同交运局、*开展了公交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专项督查,查出公交企业存在车辆检测、检修不规范;未严格执行站点停车;部分车辆陈旧、车上灭火器过期等问题,大大提高了公交运行安全。
(5)开展液氨制冷、有限空间、粉尘爆炸专项整治根据安排,开展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粉尘爆炸排查整治,重点开展的工作是:(1)摸清情况,全县没有生产液氨企业,有使用液氨制冷企业2家;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有31家;存在粉尘作业企业72家。(2)建立了台帐,对使用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粉尘作业企业全面建立了管理台帐。(3)落实了治理的责任。(4)开展了企业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了监管力度。
(6)开展气象、防汛、工业园安全等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全县小(二)以上水库、重点山塘、尾矿库等水利、水电设施安全检查。按(赣府厅发【20PC】66号)文件开展了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会同气象局开展了重点企业防雷安全检查(石油公司、*仓库、国泰特种化工、鸣东*仓库等62家)。
(7)劳动密集型企业。(一)检查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二)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由县政府督查室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三)纳入诚信体系。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纳入当地信用管理体系,并通报。(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协调主流媒体,鼓励群众举报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8)进行了“七打七治”专项整治。始终贯穿于全年的工作中,全县七打七治专项整治共查处非法生产1起、非法建设1起、非法经营8起;责令整改183起、停产停业整顿16起、暂扣证照1起,经济处罚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