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贵公司委托,对贵公司于发起设立时发起人出资及设立费用进行验证。我所接受委托后,于年月日派出有验资、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人,进行验证。经办人员根据《公司法》及《注册会计师查账验证规则》、《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规范意见》等法规,查验了公司章程(草案)、发起人协议书、发起人认购清单、股款收据存根、银行进账单等文件,实地鉴定了发起人的现物出资标的成套设备,年月日查验结束。现将查验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现金股款缴纳
根据贵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股,每股面值元,每股发行价也是元(平价发行)。
股份总数中,股为现金股,应收股款元。现金出资发起人为:
序号姓名或名称 认购股份数 股款
1 股 元
2 股 元
......
根据发起人协议第条规定,上述出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股款交发起人事务所,发起人事务所于年月日前将股款存入银行支行分理处。经查验发起人事务所收据存款,证明上述发起人于年月日前已全部足够缴纳了股款。经查验上述银行进账单及存折(账号),证明发起人事务所已将上述股款元于年月日前存入银行。
本所证明,贵公司元现金股款已足额缴纳。
二、关于现物出资交付
根据贵公司发起人协议,发起人以一套设备作为出资标的,折价元,折股股。出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出资标的交发起人事务所。
经查验,发起人已在年月日将成套设备交付发起人事务所,发起人事务所开具了收据。我们与设备专家一起,对成套设备进行了实地评估。评估结果为,该设备于评估基准日(年月日)的价值为元,与发起人评估结果一致。证明发起人会议折股股是合理的。
三、关于设立费用
根据贵公司发起人协议,公司设立费用预定元,由发起人a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开办费,由公司偿还a。
我们查验了发起人事务所保存的费用支出清单及有关票证、合同等,公司支出费用如下表:
项目预定金额 实际支出金额 差(溢)额
房屋租赁费元 元 - 元
工作人员报酬 元 元 元
会议费元 元 元
办公用品费元 元 - 元
通讯交通费元 元 元
广告宣传费元 元 - 元
其他杂费 元 元 元
合计 元 元 元
查验结果证明,所支出费用均为设立公司所必需,实际支出金额未超出预定金额。结余金额元已退还发起人a。应计入公司开办费金额为元。
我们确认以上数据无误。
特此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章)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