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节水型社会是我国适应人多水少、时空不均、与生产力分布不适配水资源基本格局的战略选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基本形成了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精神,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河海大学东西部水权交易机制调研团一行6人,在经济与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贵良教授的带领下于2022年8月22日赴扬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调研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情况,以期为东部丰水地区建立全面节约和集约循环利用的高效用水基础网络、形成节约保护水资源的生产方式和用水模式贡献河海智慧。
扬州市水利局郑灯龙副局长和节约用水办公室徐敏主任等领导热情接待了调研团一行,并与调研团就如何在东部丰水地区落实节水方案、提高节水效益进行了深入交流。首先,徐主任就扬州市目前已开展的节水工作进行介绍,并就合同节水项目具体展开,以扬州工业职业学校这一典型案例分享了合同节水顺利推行的经验。徐主任表示,扬州市的节水工作目前每年都有稳定的财政投入,但政府资金的有限性使得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资金渠道成为提高节水效益的有效途径。合同节水在这方面作用显著,一方面学校在解决改造资金难的同时提升了工作效率,另一方对于社会来说也获得了切实的经济效益。徐主任也指出,目前合同节水主要仍在高校范围实施,主要是因为不同于工业企业和其他社会企业,学校能够围合同节水项目的实施提供基本保障。对此,田院长表示该项目意义深远,项目参与方能够为全社会树立节水示范作用。
随后田院长向各位领导介绍了目前各地水权交易的开展情况,并以宁夏、甘肃武威区等较为成功的水权交易案例说明了水权交易对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际意义。但田院长也表示,目前南方地区水权交易实例较少,市场尚未成熟,在实际开展进程中将存在许多问题。对此,郑局长表示同意,并指出水权交易对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以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扬州地区的现行条件下,企业通过水权交易获得的经济效益甚微,无法产生足够的吸引力。
随着交谈的深入,调研团与各位领导就南北方节水的内生动力差异展开探讨。田院长表示,在复合性政策叠加的影响下,南北方用水户在用水效率、节水意识以及节水投入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从行政手段来看,南北方用水户分配到的计划用水量不同,从而产生节水压力也不同;从经济手段来看,如水价不同、“费改税”等经济措施的影响也会体现到节水工作上。目前南方地区的水价总体低于北方地区的水价,主要是受经济发展水平和水的丰缺程度两大因素的影响。郑局长指出,目前扬州地区的节水意识和节水动力仍然缺乏,社会对于水价的调整变化较为敏感,南方地区无法像北方地区一样以高水价促使全社会减少用水量。
在谈到节水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阻碍和限制时,郑局长表示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全国节水政策缺乏针对性和特殊性。北方水资源缺乏的自然条件促使节水在当地具有迫切性,因此行政管控相对容易。而南方由于水资源相对充沛,社会对于节水必要性缺乏充分认知,以行政措施强制推动企业进行节水无法达到理想效果,因此必须采用其他机制,激励企业产生节水的内生动力才能够获得良好的节水效益。
在访谈的最后,郑局长代表扬州市水利局和节约用水办公室对调研团此次来访表达了感谢,表示田院长提出的关于水资源管理的建议对策对扬州市节水工作的推进意义重大。在本次调研过程中,调研团对南北方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的差异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收获颇丰。相信在多方力量的配合下,扬州市一定能扎实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努力以最少的水资源消耗,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为全省乃至全国节水事业更高质量发展提供扬州经验、作出扬州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