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0日上午8时东北农业大学“农村集体建设经营用地入市”社会实践团队分别前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进行调研。到达地点后,团队成员首先去往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访问,其内容主要为农村集体建设经营用地入市中积累的经验,产生的问题等。
(图为实践团成员在海城市进行调查访问)
(图为实践团成员在东宁市自然资源局处合影)
2022年7月20日下午14时,实践团成员对海城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采访,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农村集体建设经营用地入市”社会实践团成员,在采访中,他表示:集体土地入市是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举措,收益分配是集体土地流入市的核心问题。海城市积极借助法律工具,构建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有效维护了集体和个体农民的合法土地利益,保证土地入市改革的秩序和稳定。
(图为实践团成员采访海城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与此同时,另一批小组成员在黑龙江省东宁市进行实地调研。实践团成员对东宁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进行采访,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农村集体建设经营用地入市”社会实践团成员,在谈及农村集体建设经营用地入市改革时,他表示:农村集体建设经营用地入市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但在改革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分配收益不均,居民积极性低等问题。在日益法制化发展的当代社会,还需要借助法律手段对试点改革进行进一步的规整。
(图为实践团成员采访东宁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小组成员在获取相关资料后,分析并比较了两地在农村集体建设经营用地入市改革试点过程中的相同和不同之处,横向对比了两地改革成果。并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诸如收益分配对象有待明确、收益分配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等方面进行分析,得出调研结论。
而后,实践团借助搭建的公众号平台,总结并发表了关于这次调研的成果,在对海城市农村集体建设经营用地入市改革的成功进行总结的同时,也为其建言献策。
(图为实践团设立的公众号平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入市改革,从而使其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核心,在于构建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有利于维护集体和个体农民的合法土地利益,维护土地入市的秩序和稳定,促进相对公平分配。
目前,东北三省地区的部分市县已经开始进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作为我国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将成为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新动能。